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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政策普法宣讲活动

2024/9/7 16:09:25

来源: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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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徐州经开区、邮储银行徐州市分行,在淮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展了全市首场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政策普法宣讲,来自市经开区个体经营、新就业形态、进城务工等领域的灵活就业人员100余人参加活动。市经开区组织人事部副部长王芳出席活动并致辞,公积金鼓楼管理部副主任李孟泽和邮储银行云龙区支行副行长徐娟分别进行政策普法宣讲。

王芳介绍了《徐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政策亮点。她鼓励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学习政策规定,把握政策机遇,积极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

李孟泽对《徐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的政策解读。

徐娟介绍了邮储银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十余年携手发展、砥砺前行的过往历程,为在场灵缴人员进行了普惠金融宣讲,切实深化市民群众对普惠政策的认识了解。

为更好满足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求,公积金鼓楼管理部和邮储银行还现场接受市民咨询,为市民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公积金业务。

据了解,今年4月,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徐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具有六大特点:门槛低,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便可在本市缴存;力度大,贷款额度高,贷款最高金额达到缴存余额的15倍,可申请组合贷款;自主便捷,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线上实名认证后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等线上渠道可以直接开户申请信息,线下10个管理部、徐州市政务服务大厅、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均可办理;缴存灵活,未申请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可根据本人意愿停缴及封存,可随时恢复缴存;转办方便,灵活缴存人在缴存期间如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入单位继续缴存;缴存的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徐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徐州公积金中心联合合作银行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开展全方位宣传,结合电视塔灯光秀、地铁LED及PIS屏宣传、地铁站海报投放、交通广播等模式,努力推动公积金新政有效推广、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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