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3)新执字第4607号
本院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臧志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存在规避执行行为。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的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臧志胜
被执行人:臧志胜,男,1971年11月07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81197111070310,汉族,住址新沂市新安街道新港巷45-2号。
执行依据:新沂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新民初字第2173号民事调解书。
提供被执行人臧志胜下落线索帮助找到其本人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整。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同时,敦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2021年2月5日零时起至2022年2月4日二十四时止
举报电话:18151816832、15351626110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9)苏0381执恢1319号
本院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张慧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存在规避执行行为。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的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张慧
被执行人:张慧,女,1980年8月10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8119800810322X,汉族,住址新沂市棋盘镇。
执行依据:新沂市人民法院(2012)新商初字第0135号民事判决书。
提供被执行人张慧下落线索帮助找到其本人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整。
提供被执行人张慧保财产并使该案执行到位的,按照最高悬赏金额5000元乘以执行到位率支付赏金。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同时,敦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2021年2月07日零时起至2022年2月06日二十四时止。
举报电话:18151816602、1535162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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