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沂市医保局举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社会监督员代表参加会议并接受了“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书,这标志着新沂市首支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正式建立,各社会监督员于受聘当日正式上岗履职。新沂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采取聘请和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中产生20名社会监督员。

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职责
1、监督医保经办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和执行医保政策情况;
2、监督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是否存在欺诈骗保行为;
3、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医保法律、政策和规定;
4、反馈新沂市医保政策、强化医保管理、提高医疗(药)服务质量、维护参保人权益等内容的意见、建议;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监督员代表表示
虽然自己平时工作也很忙碌,而医保资金社会监督员是志愿服务,但还是很愿意来参与这项工作,因为医保基金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国计民生,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老百姓的“救命钱”。目前社会公众对医保基金的运行、管理还不太了解,监督工作就变得十分重要。只有在多方监督的情况下,医保基金的运行才更具公信力。
医保局负责人表示
聘请社会监督员参与医保基金运行的监督和管理,是一项行政管理和社会监督“双赢”的创新举措,希望每一位社会监督员,都要以主人翁的态度,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出色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要当好监督员。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过程中,要坚持原则,无私无畏,大胆监督,切实履行好职责,为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贡献力量。要当好调研员。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主动谏言献策。要当好联络员。既要把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措施传递到群众中去,增强群众的监督意识和参与的自觉性,又要及时地把群众关于医保基金监管的呼声和要求、意见和建议反映给医保部门,使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变为开展医保工作的决策依据,进一步增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当好宣传员。积极向群众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和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不断增强群众支持、参与基金监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制度,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医保基金的工作机制,引入第三方监督力量,是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市医保局希望监督员成为维护全市医保基金安全的“眼睛”和“耳朵”,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深入医疗保障领域各个部位、各个环节,对医保基金欺诈骗保行为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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